彈挑類:
包括彈、挑、夾彈、滾、雙彈、雙挑、剔、撫、飛、雙飛,而彈挑是右手指法中最基礎、最重要的指法。其他右手指法如夾彈、滾、分、摭、勾、抹、剔、飛等,都是由彈挑衍變而成。而琵琶二字的命名,亦出自彈挑。 劉熙《釋名》和應劭《風俗通》中,都有“推手前曰枇 (即彈),引手卻曰杷(即挑,“琵琶”古作“枇杷”)的記載。
a.彈:是用右手食指指甲端(一般用與拇指相鄰側的指甲端)觸弦,將弦向左彈出發(fā)音。
b.挑:是用右手拇指指甲端(一般用大指外側的指甲端)觸弦,將弦向右挑進發(fā)音。
c.夾彈:是用彈和挑在弦上作連續(xù)均勻而不很快的動,每拍依曲調節(jié)奏的快慢,一般作四聲,有的或作二聲。
d.滾:演奏方法與夾彈相同。但在速度上則較夾彈快一倍,即每拍依曲調節(jié)奏的快慢,一般作八聲,有的作十六聲。
e.剔:是用中指甲向左將弦剔出。
f.撫:是用中指肉將弦向右撫進。
g.雙彈:是用食指甲將相鄰的兩條弦向左同時彈出。
h.雙挑:是用拇指甲將相鄰的兩條弦向右同時挑進。
i.飛:是用名指甲將弦向左飛出。
j.雙飛:是用食指甲彈左面的弦,拇指甲挑右面的弦,要連而不斷。
輪類:
二胡等拉弦樂器演奏長音時,可拉“長弓”來得到 連續(xù)不斷的長音。笛子等吹奏樂器,演奏長音時,可一 口氣吹出連續(xù)不斷的長音。琵琶等彈弦樂器演奏長音時, 就須用“輪”或“滾”、“搖”等指法,利用同一音位的各個快速單音聯(lián)成了一個長音。用長弓與一口氣吹的長音,是毫無間斷的長音。用輪或滾搖的長音,在長音的中間,存在無數(shù)的短促間歇。
輪指的定度:以右手指為第一、中指第二、無名指第三、小指第四,一個接一個依次順向(左前方)彈出;接著大指為第五由反向挑進得五聲稱一輪。這種五指循環(huán)周而復始的演奏指法稱為輪指。輪指時五個手指擊弦的時間間距要均勻,聲音要統(tǒng)一。
輪有兩種奏法:一種叫“下出輪”,是先用右手的 小、名、中、食指次第向左彈出,然后拇指向右挑進。由于它是先用小指開始作輪,因此叫做“下出輪”。清代浙派多用此法。其優(yōu)點是各指的發(fā)音量易于相仿;缺點是音量一般較弱些。另一種叫做“上出輪”,是先用 右手拇指或食指在上面開始作輪的,清代直隸派多用此 法。其優(yōu)點是發(fā)音量一般較強些;缺點是各指的發(fā)音量 易致強弱不一。由于目前大都采用了“上出輪”的方法,因此就以介紹上出輪為主。
a.輪指的演奏方法:手指略微帶動手腕,以食指為第一指、中指第二、名指第三、小指第四,一個接一個依次 向左前方彈出;在四個手指彈出的過程中手指帶動腕臂向下作微小轉動(手心向下),同時大指下移與小指靠 近作好挑進的準備。接著以大指為長五指向右挑進,大指挑進時帶動腕臂向上作微小轉動(手心復原);同時 食、中、名、小四指順大指挑進的方向跟隨上移,再次作好彈出的準備。以此周而復始連續(xù)演奏。
b.半輪:用右手食、中、名、小四個指甲尖端,依次在弦身上接觸,使發(fā)出連續(xù)而均勻的弦音。又稱“帶輪” 和“四指輪”。
c.小輪:用右手的食、中、拇三指次第作彈、剔、挑, 每作一次小輪,連續(xù)得三聲。又稱“三指輪”。